政院拍板 擴大房地合一免稅
政院拍板,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。自用住宅不限一屋,但售價4,000萬元以內的房產,交易利得可享免稅;為抑制短期炒房,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,初步訂為20%以上。行政院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案,財政部預定將在明(12)日由部長張盛和對外宣布課稅方案,農曆年後修法條文即會送交行政院審查,趕在上半年完成修法,最快明年實施。
財政部昨天二度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「房地合一、實價課稅」稅制規劃案,會中做成多項重大決議,房地合一仍將選擇「最輕稅版本」,但轉以「炒房重、自住輕」的方向做為改革訴求。
在課徵稅率部分,營利事業及個人出售房產,確定採取單一稅率17%,但為配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同步退場,另訂個人短期買賣房產的差別稅率,初步至少20%以上,並可能依照巢運等公民團體要求訂為30%,藉以回應外界對投機炒房應課重稅的訴求。
A雖然名為嚇死人的<實價課稅>,但真正會影響你我嗎?不用太擔心,這個稅主要影響的為4000萬以上之屋主,如果你家自住超過4000萬(台北的房價早期的公寓很容易達到),如果你有換屋需求買屋之後可退稅,或持有年限很長售出減徵率4%~80%。
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,由於行政院堅持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案,要以保障最大多數自用住宅為原則,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、售價2,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已被推翻,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,不再以一戶為限,出售價格低於4,000萬元者,即可享有免稅。
A若一個人名下有4000萬兩戶,五年內僅能名下一戶享有免稅。(也太爽了,有能力一個人買兩戶4000萬的,真有錢,五年內要交易兩戶的,真是有錢中的有錢!!)
據指出,自用住宅雖不限一屋免稅,但會訂有出售次數與期間限制,例如,五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,且需符合設籍、自用與售價不超過4,000萬元等條件,其出售利得不論高低,均排除課稅。
房地合一課稅的施行年度預定為2016年,但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,則不會溯及既往,「日出條款」將會保留。
財政部原訂僅限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,新法生效後出售,才需按實價課稅,行政院認為,溯及既往的時間長短,應再與國民黨團溝通,未來由立院決定。
Q 2014年購買之房產2000萬,2016會被課稅嗎?
ANS:超過4000萬會被課稅,稅率適用上法之課徵方式,低於4000萬之自用住宅,享有一次免稅。(五年內一次免稅),但此溯及既往的方案,還沒確定有討論空間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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